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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签证程序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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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
 
 
 

马来西亚签证分为入境签证(VISA)和入境准证(PASS)
马来西亚签证分为入境签证(VISA)和入境准证(PASS),VISA由马驻外代表机构签发,PASS由马各入境口岸或移民总局签发。

一、入境签证(VISA)分两种情况:旅游及商务签证由马各驻外代表机构直接签发,统称免查询类签证(VIAS WITHOUT REFERENCE);工作、学习等特殊签证须经移民总局核准后由驻外机构签发,统称须查询类签证(VISA WITH REFERENCE)。入境签证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,但无停留期。
签证类别有以下三种:
1.一次入境签证:发给以旅游或商务为入境目的的外国人。
2.多次入境签证:发给以商务或公务为入境目的的外国人,有效期由3个至12个月不等。
3.过境签证:发给以过境为目的外国人。但不出机场转机或搭乘同一航班中转的外国人免办过境签证。

二、入境准证
入境准证(PASS)由口岸移民机构或移民总局签发。无论是否已取得入境签证,所有拟入境的外国人必须在取得口岸入境准证后方可入境。旅游及商务入境准证可在抵达口岸时即时办理;工作、学习等特殊入境准证须在抵达口岸前与入境签证同时申请。入境准证规定入境的停留期。
入境准证分为短期和长期两大类,短期准证包括旅游、商务、临时雇工和专家四种,长期准证包括工作、依亲和学习三种。
1、旅游准证[VISIT PASS(SOCIAL)]:发给入境旅游或探亲者,按不同的国别给予14天至3个月不等的停留期。特殊情况,如探望马籍配偶者,可申请最长至6个月的停留期。
2、商务访问准证[VISIT PASS(BUSSINESS)]:发给入境进行商贸活动、新闻采访及参加体育比赛者,按不同的国别给予1至3个月不等的停留期。
3、临时雇工准证[VISIT PASS(TEMPORARY EMPLOYMENT)]:发给从事种植、建筑、制造、服务及家庭佣工等低技术要求行业的外来劳工。停留期3至6个月不等,期满后可延期。
4、专家准证[VISIT PASS(PROFESSIONAL)]:发给来马履行1年期以下合约的专业技术人员,如从事文艺表演、影视片制作、科研、讲学、设备安装或宗教活动者。
5、工作准证(EMPLOYMENT PASS):发给来马履行两年期以上合约的专业技术人员。停留期为2至3年,期满后可延期。马有关公司在为外国人申请此类工作准证前,必须取得马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外侨委员会的核准。马规定外资达200万美元以上的公司可长期聘请5名外籍人士,并可担任公司高级主管人员;外资在200万美元以下的公司可酌情聘请若干名外籍人士,其中高级主管人员服务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,一般技术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,目的是鼓励公司培养马国内人才。
6、依亲准证(DEPENDANT PASS):发给已取得工作准证者的外籍配偶及子女。停留期与受聘人员相同。
7、学习准证(STUDENT PASS):发给来马有关院校就读的学生。停留期一般为6至12个月,期满后可延期。

因公务签证
赴马来西亚商务访问 ( 会议、学术会议、商务洽谈 ) ,申请签证需递交以下材料 :
(1) 每人须 3 份 IM’47 申请表格及 3 张照片 ;
(2) 马亚西亚邀请信 ( 公司、团体或组织、政府及半官方机构) ,带有公司编号,加盖公司印章,需写明被邀请人的姓名、护照号码及性别,访间的性质和在马来西亚停留的时间 ;
(3) 被证明真实的付本 : ( 1 )马来西亚公司注册证书 ( 表格 49);(2) 公司法规定的证书 ( 表格 44 和 49);
(4) 护照
(5) 护照复印件 ( 载有持照人有关资料的页数 );
(6) 申请人公司、机构、外办及部委的信函写明商务或其他活动的性质。 马来西亚的签证适用于东马来西亚的沙巴,但不适用于沙捞越。如要进入沙捞越,必须在抵达机场以后,另外申请许可证。

免签证国家   
凡英联邦国家 ( 不包括孟加拉、印度、巴基斯坦及斯里兰卡 ) 、爱尔兰、瑞士、荷兰、圣玛利诺及列支敦士登的公民,无须申请签证。

出入境检查
入境 : 入境免税物品有:200 支香烟,一升酒,总价值不超过 200 马币的化妆品、香水,每件限价为 25 马币的纪念品或礼物。本国货币入境不得超过 1000 马币。
外国人可携带任何货币入境,外国人出境时可将任何货币带出,只要你在入境时已向海 关和税务部门申请过。根据马来西亚海关政策,外国人可将自己日常生活物品带入马来西亚, 数量和品种没有限制,只要海关认为这些物品是你日常生活所必需的。
禁止入境的物品有,有色情内容的出版物与雕刻品、短剑、收音机、彩色复印机、爆竹、《古兰经》印刷品、毒品等,录像带需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放行。

出境 : 外国人携带本国货币出境不得超过 5000 马币 ; 外国货币出境不得超过入境时的申报数额。

 

 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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